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载体正一步一步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们学习和工作的工具。
但我们在享受网络给我们带来的前所未有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同时,也看到一些与此不相协调的、正在侵蚀人们灵魂的东西正悄悄地沿着网络迅速蔓延,这就是网络不文明现象——既互联网光明中的黑暗文化。这类信息毒害社会,毒害青少年。为了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不久前宣布成立了由熊澄宇等5名专家组成的“网络法制与道德公共教育专家组”。为此,本刊记者就中国如何站在国际大平台上来思考和完善互联网的法制建设等议题专访了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
思考管理要给发展留下空间
熊教授毕业于美国杨百翰大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等职;近年来专攻新媒体及传播政策研究。
对于网络他是这样解读的:“网络是技术,是传媒,是产业;同时网络又是一种生产关系,社会结构。从这样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自然就清楚了。网络与现实社会是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问题不在网络的技术特性,问题在使用它的人,在于网民的行为模式和思想状态。网络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问题,而且往往是问题与优势互相依附。比如它的开放特点,所有人都能够在上面发言,这是一种方便;但正因为所有人都能发言,那么这种言论的可信性、权威性以及信息来源自然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
我们不回避问题,有问题就需要规范和管理。熊教授说,“网络法制与道德公共教育专家组”的工作目前还在准备过程中,具体运作方式还在研究和探讨之中。但这件事情很重要。它关系到网络规范、网络发展、青少年的保护等,而且现在已经不完全是青少年的问题了,它已经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以前网民的年龄我们说在20岁左右,现在网民平均年龄远远超过了过去的界限。截止2005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超过1.1亿,网站近77万个,是世界第二大互联网国家。所以在这样情况下,几乎跟网络相关的全社会各个阶层的公民都会和网络连在一起。所以现在谈有关网络空间的思考,我觉得应该远远大于青少年这样一个层面,对网络的规范和管理首先要从认识网络的核心点和发展趋势来思考,着眼点要放在技术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我们目前出台的一些管理思路或者仅仅是面对着技术的发展出台,或者一出台就落后于技术,对这样一种不是静态的而是在发展中的技术,要有一种稍微超前的思考才行,要给发展留下空间。
用客观的态度去审视互联网中的负面信息
在谈到互联网的内容管理时,熊教授进一步阐述,说到媒体的管理大家自然会想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游戏娱乐等不同的类型,但是在网络不管你是新闻出版还是广播影视,它都是以一种数字化的形式呈现的。无论是文字、图片还是声音,从传播技术上对用户来说它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我在一个好一点的计算机终端上看文字、图片以及视频都一样。那么在这样一种模式下,我们就得思考,内容和传输渠道是两个领域。我们应该从这两个平台上来思考管理的问题,这是对网络管理的一种新认识。它跟现时的形态不一样。一个是技术问题,一个是行业发展问题,它涉及到不同的社会结构,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群,它有思想层面上的,有经济层面上的,也有文化和安全层面上的。这样一种发展它需要一种综合的思考。所谓综合思考就是每个部门在思考的时候不仅仅是从自己的利益或者自己的管理上出发,也要考虑到整体的发展,所以我觉得对网络的管理和发展首先对网络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要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管理。
邓小平曾经说过:“发展是硬道理。”而网络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是在全世界同步发展的情况下去思考互联网的管理。对网上发生的各种各样不文明现象或者负面因素要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充分的估计,但是也没有必要感到恐慌。虚拟空间与现实社会一样。毛主席说过:“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网络这样的空间既然有这么多人在里面,它当然就有各种不同类型的人存在。网络没有出现以前这些现象就已经在社会中存在,网络出现以后,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强化了某些方面,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消化了一些负面因素,所以网络空间的存在应该用一种客观的态度去审视,它确确实实就是反映的社会现实形态。
管理要顺应技术的发展
与我们的公共文化设施不一样,网络空间有政府的存在,也有企业和产业在起作用,还有终端个人用户在里面起作用,不同类型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和需求。在网络空间里面协调政府的利益、企业的利益和公民的利益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我们现在来谈网络管理恐怕更多地要从政府的角度来思考。
政府的责任有两个:一是管理,二是服务。在政府或者政体不是太发达的时候,可能政府管理的责任会更重一些;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可能管理与服务并重;然后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恐怕政府更多的责任在服务。在网络空间里面,也要顺应这种发展,在管理和服务这两个方面政府都要有所作为。
熊教授强调,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我们政府实际上已经做了不少工作,跟互联网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大概出台了200多种,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也有一些缺陷,那就是声明性的内容比较多,操作性的内容比较少,所以他认为我们不一定非要把对网络空间的管理纳入到一个全新的领域来思考,可以把现有的很多现实生活中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再就是对于网络出现以后,由于一些新的特点,现有的传统的法律、法规没有办法覆盖的,增加一些条款或者是做一些司法解释。还有一个层面就是网络管理的技术特性。因为网络的发展和管理在技术层面上有时比法律、法规更重要。因为网络无国界,你的法律、法规管得了中国管不了美国,我把服务器放到美国,你就管不着。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花点精力和财力去做这方面的工作,网络运行方式是通过技术协议去完成的。提供给国民服务也好,提供规范管理也好,都要从技术角度入手,在这些方面我们国家这些年做了不少事情,还需要继续努力。
用国际标准来完善中国互联网的法制建设
“就中国如何站在国际大平台上来思考和完善互联网的法制建设”一题,熊教授告诉记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的讲话已作了很好的阐述,值得思考和借鉴。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做出了一系列与互联网有关的立法。中国关于互联网的立法原则、目标和其他国家基本上是一致的。中国管理互联网借鉴了许多国际上的经验,中国发展互联网的原则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依法管理、行业自律和公众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刘局长的话在国外有那么多的正面反应,因为他强调的是一种国际标准,如果你老强调我们国内的一些特殊性,就没法在国际平台上交流。无论是谈弘扬中国文化,还是对世界文明的接受和批评,都是这样的。世界文化是多元的,你不能光强调弘扬中国文化,弘扬中国文化是中国人的责任,这点没有问题,但是中国文化和世界文化是并存的,多元化并存,所以我们在弘扬中国文化的同时,也要吸收世界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在这样一个平台去和世界对话,别人才愿意和你交流。我们现在做事都讲究互惠互利,这是事业发展的基础。